比较高法出台10条意见,指导办理涉疫情执行案件(附意见全文)
〖壹〗 、出台背景与目的背景:疫情发生后,比较高人民法院已出台多项司法政策文件 。当前 ,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如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成为重大任务。目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贰〗、比较高法出台的10条指导意见中,不可抗力规则需依法准确适用,严格把握条件并平衡利益;涉疫民事案件审理需注重多元解纷、劳动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效利益保障及统一裁判标准 。
〖叁〗、就疫情期间案件办理、服务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等提出指导意见 ,明确涉疫行政检察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
〖肆〗、解决执行难的10类常用限制被执行人措施如下: 申请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伍〗、对上级法院处理意见有异议的,下级法院可按要求办理或提请复议 ,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例如,若省级法院要求某市法院变更执行措施,市法院认为该要求不当,可在执行同时向比较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陆〗 、根据2019年10月24日比较高法、比较高检、国安部、公安部 、司法部出台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8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 、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 ,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从宽、如何从宽。

疫情中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
〖壹〗 、疫情中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需依据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止规则,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 ,因疫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具体分析如下: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Fourteen〗、条 ,诉讼时效中止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时间范围: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贰〗、疫情中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Fourteen〗 、条,若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 ,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叁〗、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 。『2』疫情防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公司对外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否因疫情中止或延长?
公司对外担保的保证期间不因疫情中止或延长。分析说明:保证期间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这一期间具有特定的法律性质 ,即它是除斥期间的一种。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衔接保证期间是固定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止 、中断或延长(《民法典》第692条) 。
超过保证期间: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免责。
若公司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因为疫情不能履行法院执行的怎么办
〖壹〗、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开庭、预交诉讼费 、举证或调取证据、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并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具体做法如下:申请顺延期限: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参与上述诉讼活动时 ,可以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申请应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提出 。是否准许顺延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贰〗、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
〖叁〗 、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存在疫情或执行法官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执行,则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 ,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 ,由人民法院决定 。
疫情期间诉讼/上诉时效、期间可否中止/延长
疫情期间诉讼/上诉时效 、期间可以中止或延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具体如下:诉讼时效中止 适用条件:根据上海高院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可理解为不可抗力。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 ,相关诉讼活动不能正常参加的,可适用时效中止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Fourteen〗、条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Fourteen〗、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疫情中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需依据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止规则 ,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疫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具体分析如下: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Fourteen〗 、条,诉讼时效中止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